九一記者節感念劉煜生
對在台灣的媒體人而言,九月是屬於他們的節慶日子,因為九月的頭一天(九月一日)就是中華民國記者節,這是一個為表彰及感謝中華民國記者對社會所做出貢獻的節日。
在民國22 (1933)年間,中國江蘇省有份極受廣大民眾注目、影響力甚著的《江聲日報》,由於主筆劉煜生,是一位很有社會責任心和正義感的新聞工作者,他不僅把抨擊時弊、揭露腐敗作為自己的天職,亦把關心、同情貧苦民眾低下階層的生活,成為其辦報風格及輿論的導向。劉煜生不畏權貴,勇於針砭並揭發官場醜惡和黑暗面,成為江蘇鎮江地區當權者眼中的“頭痛人物”和“危險分子”。當時的江蘇省政府藉由《江聲日報》副刊版《鐵犁》連續刊載的6篇包括(《當》、《邊聲》、《端午節》、《下事須知》、《我們的希望》和《時代不是時代》)等描寫貧民及勞工生活的文藝作品,以斷章取義來解釋,伺機羅織罪名給劉煜生,指該報所刊登的文藝作品內容違反了出版法之規定,勒令封停《江聲日報》,和秘密逮捕劉煜生,交由戒嚴司令部關押。
劉煜生遭逮捕後,當時的南京新聞記者公會派人到鎮江向江蘇省當局抗議並要求保釋,甚至國民黨江蘇省黨部也認為《江聲日報》所刊文章並無反動文字,劉煜生也無反動行為,希望江蘇省政府准該報復刊,並將劉煜生交保釋放,均遭到當時江蘇省府的拒絕。
事實上,《江聲日報》副刊版《鐵犁》所刊載的6篇文藝作品並非劉煜生所寫,即使有罪亦只是“管理失察”而已,但是由於劉煜生在被捕期間,在戒嚴司令部看守所裡不斷向外界發函,反映自己被非法拘禁且遭刑訊逼供的悲慘處境,甚至數次直接上書當時的國民政府監察院 院長于右任,陳述自己的冤情。
監察院接到申訴後,數次派員前往鎮江調查此案,發覺江蘇省府逮捕劉煜生的理由破綻百出,而且監察院調查員調閱案卷時曾受到省府的百般阻撓,後來當時的監察院院長于右任直接過問下,有兩位監察委員更是就此案準備對江蘇省府官員提出彈劾。事情發展到這樣的地步,有愈演愈烈之勢,就在監察院即將正式諮請行政院,令飭江蘇省政府迅速將劉煜生移送法院並懲戒省府官員之際,江蘇省政府遂匆匆決定槍斃劉煜生滅口以了結此案,其罪名升級為在國家非常時期,劉煜生“作叛國之宣傳”,違反的是“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”而不是“出版法”了。此案最離譜的是,劉煜生被羈押長達五個多月,竟一直沒有移送司法審判,他在被槍決前高呼“擁護中國國民黨”、“擁護國民政府”等口號,並高唱“三民主義,吾黨所宗……”國歌,以表示他是三民主義信徒而非被誣指為左傾份子。
此案不僅是我國新聞史上的重要事件,同時也在民國社會史上,留下極重要的一筆,江蘇省府殺害了劉煜生,並不能草草了結此案,反而激起了更大的民憤,就在劉煜生被害的翌日,上海《申報》率先披露了此消息,立即引起了全國震驚,輿論為之大嘩,並迅速引發陸續的聲討浪潮。當時的北平市新聞記者公會接著發表了公開信,指江蘇省府蔑視人權、破壞法治精神、妨礙言論自由;安徽省新聞記者聯合會隨後亦發出抗議電指江蘇省府蹂躪人權、草菅人命。隨即引發起全國其他各地方的新聞界,也都紛紛先後公開致電聲討此暴行。然而,就在此期間,上海《時事新報》記者王慰三,在南京中山門外被暗殺身亡,暴行又添一樁,全國輿論更是掀起了濤天巨浪,由於民情洶湧,朝野上下壓力越來越大,江蘇省主席的烏紗帽當然是飛定了。
劉煜生先生以鮮血及自己生命的代價,履行了一個新聞工作者的職責,為爭取新聞自由、保障人權而壯烈犧牲,國民政府在民國22年9月1日頒布了《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維護輿論機關》命令,翌 (民國23)1934年,杭州市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建議以9月1日為「記者節」,經國民政府正式頒布為國定節日後,一直沿用至今。
新聞記者的職責,不是行政的權力,也不是司法的權力,它是公眾的知情權、社會參予權及監督權的代表與延伸,我們咸信真正的記者天職是永遠不會寂寞的,無論社會發展到那一個地步,我們都需要有良知,及有職業道德的新聞記者。
聯合國在1993年也明訂5月3日為「新聞自由日」,其用意在提醒各國政府重視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,並在1997年設立了「世界新聞自由獎」,旨在表彰記者揭發真相、維護新聞自由的貢獻和勇氣。沒有記者的努力和堅持,就看不到新聞事件的真相,沒有新聞自由,就沒有真正的民主社會。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fengtipoeticclub.com/02Fengti/paochih/paochih-e156.html(黃寶芝作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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