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起,聯合國大會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,以紀念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

受到該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,聯合國在1966年制定了「經濟、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及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

目的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所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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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維基百科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9C%8B%E9%9A%9B%E4%BA%BA%E6%AC%8A%E6%97%A5

 

該二盟約加上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之任擇議定書與「世界人權宣言」

合稱「國際人權憲章」(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),為國際間最重要之人權典章。

 

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 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5%9C%8B%E9%9A%9B%E4%BA%BA%E6%AC%8A%E6%97%A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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